法律史(030102) Legal History 一、专业简介 本专业法律史为法学基础学科之一,重在通过研究历史上法律的演变过程,探讨法律与社会发展的互动关系,以提出更为扎实的法学理论,丰富和完善人们的法学认知。 本硕士点的师资力量较为雄厚,侧重于探讨中国司法传统,所涉历史时期跨越唐宋至民国,通过探讨此时期中国司法的制度演进及实际运作,以为学界更为准确地认识传统中国法律提供学术资源。 二、培养目标 本专业的培养目标是将研究生培养成具备本专业基本素养,能够胜任科研、教学及实务部门工作的高素质复合型专门人才。 1. 掌握比较宽广的法学基础理论和系统的法律史学知识; 2.深入了解中外法律文化的优良传统,具有较好的理论分析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具有较强的古代汉语文献阅读能力,能熟练地掌握和运用至少一门外国语。 三、修业年限 研究生学习年限为一般三年。如提前完成培养计划,学位论文符合申请答辩要求的研究生,经过规定的审批程序可以提前答辩。 四、研究方向 1.中国法律史 (Legal History of China) 2.外国法律史(Legal History of Foreign Countries) 3. 中国古代法律文献学( Legal Documents of Ancient China) 五、课程设置
注:1.补修课随本科生上课和考试,应在第二学期以前完成;2.参加研究生学术论坛、听取学术会议报告,必选,在第五学期前完成;3. 专业实践为科学研究实践,侧重学术、学理层面,包括一般性学术论文、著作等,必选,在第四学期前完成。 六、学分要求 本法律史硕士点的学分要求为不少于40分。其中课程学分不少于32分,论文研究18分(开题报告2学分,中期考核2学分,预答辩2学分,学位论文15学分)。 七、培养方式与方法 以导师指导为主,实行导师负责制,同时其他硕士生导师予以辅助与配合。前两个学年以课程学习为主,采用专题研讨的方式,培养学生的专业能力。每学期举办一次学术沙龙,要求学生积极参与,分别做主题发言和评议。 八、学位论文 研究生应于入学后的第三学期内,在导师的指导下选定研究课题。学位论文的选题应紧跟学术前沿,选择有新意的论题。选题确定后,应提交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由有关导师会同本专业负责人进行审议。 入学后第 4 学期末进行中期考核,检查研究生个人综合能力及学位论文进展状况。由导师组成考核小组对硕士生的课程学习情况和完成学位论文能力进行考核,以确定该生是否有能力按期完成毕业论文。 学位论文所关涉的理论明确,资料充足,行文顺畅,所提观点成立;形式上应符合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基本要求;字数一般不少于3万字。学位论文应在导师的指导下由本人独立完成,严格按照开题、评阅、答辩等相关程序进行,论文撰写应恪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不存在舞弊作伪行为,文责自负。 学位论文按国家和学校规定经评(审)阅和答辩通过,授予法学硕士学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