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上午,我校新行政楼一楼第四会议室内座无虚席,掌声雷动。应我院邀请,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江伟为同学们带来了一场关于“民事诉讼法修改若干问题”的学术大餐。 讲座开始前,江伟教授首先介绍了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最新立法动态。他说,民事诉讼法面临着第三次的修改,在修改过程中,有六大问题值得进一步探讨。第一,我国法制建设需要建立完善的执法体系。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中关于执行程序的规定过于粗糙,造成了执行难问题。他认为,审判程序与执行程序无论是在制度功能、价值取向还是调整范围、权力行使主体等方面都存在很大不同。结合实践中执行判决时出现的各种问题,他提出,只有单独制定强制执行程序才能更好地保护权利人的合法利益。第二,江伟教授不主张在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外设立小额诉讼程序。他指出,目前我国各地经济发展不平衡,小额标准难以确定,数量有限等问题使得额诉讼程序可操作性并不强。他认为应该建立包括普通程序、非讼程序、保全程序、调解程序在内的多元化审判程序,与已建立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相衔接。接下来,他又为大家深入浅出的分析了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检察院的监督检查工作和案件发回重审等问题。讲座过程中,江伟还将我国司法实践与英美法系、大陆法系国家进行对比,他诙谐幽默的言语、独到的学术见解,广博精深的学识也博得在场同学的阵阵掌声。 讲座结束后,江伟与现场同学进行了互动交流,对大家提出的问题做了进一步回答。 江伟教授历任中国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副总干事、诉讼法学会民事诉讼法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等职,现任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领域主要为民事诉讼法、破产法、公证法仲裁法、人民调解制度等。曾多次主持或参与我国民事诉讼法和其他法律的起草、论证工作。据了解,从1997年我院设诉讼法专业硕士点时起,江伟曾多次担任该学科硕士生论文答辩会的主席,为我院诉讼法专业研究生的培养工作提供了大量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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