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崔彦超
2018年6月1日上午,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徐立志教授,在yl23455永利官网二楼大会议室做了题为“民国前期对《大清民律草案》的加工与利用”的学术报告。
徐立志教授首先介绍了《大清民律草案》的研究现状,对有些学者认为《大清民律草案》在民国时就已经废除的观点提出质疑。徐教授认为,《大清民律草案》在民国前期并没有退出历史舞台,一直处于存活状态。接着,徐教授介绍了民国时期四次有关该草案的修订情况,从而得出《大清民律草案》以不同方式被加工使用的结论。最后,徐教授就民国初期如何将国有法和继受法有机结合作出总结性的归纳:一是吸收制定《大清民律草案》的经验教训;二是矫正了偏误;三是客观合理地整合。
讲座中,师生对《大清民律草案》又有了新的认识。讲座后,徐教授勉励同学们认真学习专业知识,端正对学术理论学习的态度,同学们表示,在以后的学习中会更加注重学术理论的积累。